高视点景观
随着居住区密度的增加,住宅楼的层数也愈建愈多,居住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处在由高点向下观景的位置,即形成高视点景观。这种设计不但要考虑地面景观序列沿水平方向展开,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垂直方面的景观序列和特有的视觉效果。
高视点景观平面设计强调悦目和形式美,大致可分为两种布局。
(1)图案布局。具有明显的轴线、对称关系和几何形状,通过基地上的道路、花卉、绿化种植物及硬铺装等组合而成,突出韵律及节奏感。
(2)自由布局。无明显的轴线和几何图案,通过基地上的园路、绿化种植、水面等组成(如高尔夫球练习场),突出场地的自然化。
在点线面的布置上,高视点设计尽少地采用点和线,更多地强调面,即色块和色调的对比。色块,由草坪色、水面色、铺地色、植物覆盖色等组成,相互之间需搭配合理,并以大色块为主,色块轮廓尽可能清晰。
植物搭配要突出疏密之间的对比。种植物应形成簇团状,不宜散点布置。草坪和辅地作为树木的背景要求显露出一定比例的面积,不宜采用灌木和乔木进行大面积覆盖。树木在光照下形成的荫影轮廓应能较完整地投在草坪上。
水面在高视点设计中占重要地位,只有在高点上才能看到水体的全貌或水池的优美造型。因而要对水池和泳池的底部色彩和图案进行精心地艺术处理(如贴反光片或勾画出海洋动物形象),充分发挥水的光感和动感,给人以意境之美。
视线之内的屋顶、平台(如亭、廊等)必须进行色彩处理遮盖(如盖有色瓦或绿化),改善其视觉效果。基地内的活动场所(如儿童游乐场、运动场等)的地面铺装要求做色彩处理。
照明景观
居住区室外景观照明的目的主要有4个方面:(1)增强对物体的辨别性;(2)提高夜间出行的安全度;(3)保证居民晚间活动的正常开展;(4)营造环境氛围。
照明作为景观素材进行设计,既要符合夜间使用功能,又要考虑白天的造景效果,必须设计或选择造型优美别致的灯具,使之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照明分类及适用场所(见表4-21)。
表4-21
照明分类 |
适用场所 |
参考照度(Lx) |
安装高度(m) |
注意事项 |
车行照明 |
居住区主次道路 |
10-20 |
4.0-6.0 |
灯具应选用带遮光罩下照明;避免强光直射到住户屋内;光线投射到路面上要均衡。 |
自行、停车场 |
10-30 |
2.5-4.0 |
人行照明 |
步行台阶(小径) |
10-20 |
0.6-1.2 |
避免眩光,采用较低处照明;光线宜柔和。 |
园路、草坪 |
10-50 |
0.3-1.2 |
场地照明 |
运动场 |
100-200 |
4.0-6.0 |
采用向下照明方式,灯具的选择应由艺术性。 |
休闲广场 |
50-100 |
2.5-4.0 |
广场 |
150-300 |
|
装饰照明 |
水下照明 |
150-400 |
|
水下照明应防水、防漏电,参与性较强的水池和游泳池使用12伏安全电压;应禁用或少用霓红灯和广告灯箱。 |
树木绿化 |
150-300 |
|
花坛、围墙 |
30-50 |
|
标志、门灯 |
200-300 |
|
安全照明 |
交通出入口(单元门) |
50-70 |
|
灯具应设在醒目的位置;为了方便疏散,应急灯设在侧壁。 |
疏散口 |
50-70 |
|
特写照明 |
浮雕 |
100-200 |
|
采用侧光、投光和泛光灯多种形式;灯光色彩不宜太多;泛光不应直接射入室内。 |
雕塑小品 |
150-500 |
|
建筑立面 |
150-200 |
|